7 亿元基金认缴规模(数据尽调与试点)
4.2 亿元劣后级,优先级 2.8 亿元
3 期按决策节点分期实缴
9.7%基准情景基金整体内部收益率,持有至 2039 年
01方案结论
- 可以由国内上市公司与产业方共同组建基金。 形式宜为单一项目的产业基金,认缴约 7 亿元人民币,只覆盖数据尽调与试点(约 9,600 万美元)。扩展期约 5.2 亿美元另行融资,基金持有优先认购权。
- 产业方是劣后资金的主要来源。 基准情景下,基金持有至 2039 年许可期满,整体内部收益率约 9.7%,劣后级约 8.5%,低于优先级的 12.7%。单看财务回报,劣后级的风险补偿不足;产业方另有钻井、装备、原油承购等业务收益,才有出资的商业理由。
- 劣后级的保护作用有上限。 分级私募基金的优先级与劣后级比例上限为 1:1,优先级承担亏损或获取收益的比例不低于 30%。本方案取优先 40%、劣后 60%。优先级资金须按权益风险决策,上市公司的差额补足或回购承诺会带来担保认定与合规问题,方案未作此类安排。
- 资金分三期到位,每期对应一个决策节点。 前两期约 1.09 亿元只由劣后级出资,试点投资决策通过后优先级才进入。在数据尽调结束时终止,基金累计投入约 4,500 万元。
- 退出以项目现金回款和试点后的权益转让为主线。 基金存续期建议 7+2+1 年。持有至 2036 年且不计残值,基准情景回报倍数约 1.30 倍,因此基金须在存续期内安排权益转让或扩展期再融资。
- 运营与管理分工明确。 上海智信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智信多)作为国内运营主体,道纳资本作为联席普通合伙人(Co-GP),基金管理职责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担。
- 按两步启动合作。 先明确劣后资金和项目主体公司的油气行业能力,再签署合作协议与委托协议。前期费用在委托协议中一并确定,可现金分摊,也可由上市公司就真实的服务内容单独签约。
02启动条件
名单与资料交换前,各方先签署保密与不绕开协议。随后在约 45 天内完成以下两项确认,作为签署合作协议与委托协议的前提。
条件一:劣后资金明确
| 确认事项 | 需要明确的内容 | 确认依据 |
|---|
| 认购方与金额 | 劣后级意向合计不低于 4.2 亿元,至少包括一家油服或装备企业、一家产业集团 | 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认购意向函 |
| 决策路径 | 各方的决策层级、预计决议时间,上市公司的披露安排 | 投资与合规部门的书面说明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及比例,前两期 1.09 亿元的到位时间 | 资金来源说明 |
| 出资主体 | 由上市公司本体还是全资子公司出资,直接认购基金还是平行投资 | 法律意见 |
| 附加诉求 | 对订单、承购权、回购或收益保障的要求 | 意向函的条件清单 |
条件二:项目主体公司能力明确
项目主体公司指拟与 NNPC 勘探生产公司(NEPL)签署油田能源管理协议的项目公司及其发起股东。按协议框架,NEPL 保留租约与作业权,项目公司提供融资与技术服务,因此能力确认围绕这一角色展开。作业能力可由项目公司自身具备,也可通过合同引入。境内事务由国内运营主体智信多承担。
| 能力维度 | 需要明确的内容 | 确认依据 | 补足方式 |
|---|
| 主体与授权 | 公司全称、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与 NEPL 的授权或合作关系、协议范围 | 营业执照、股权结构图、书面授权或协议范围确认函 | 由发起股东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
| 上游项目经验 | 油藏、钻完井、生产、工程管理的负责人与项目业绩,尤其是尼日尔三角洲陆上项目 | 核心人员履历、项目清单、业主证明 | 聘任有经验的总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引入技术服务方跟投 |
| 技术服务落实 | 钻完井、集输站修复、能源服务的承担方及其合作条件 | 合作备忘录或服务协议草案 | 海隆控股为主,中曼石油、杰瑞股份等为备选 |
| 当地资质 | 在尼日利亚上游石油监管委员会(NUPRC)的准入,在本地成分发展与监督委员会(NCDMB)的注册,本地成分计划 | 证照与注册文件、本地成分计划 | 由持证的尼日利亚服务公司承担,或设立合资运营公司 |
| 安全环保体系 | 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陆上作业事故记录、环境基线方案 | 体系文件、第三方审核记录 | 聘请专业承包商与监理 |
| 社区工作 | 与奥戈尼社区及主管部门的沟通进度,东道社区发展信托方案 | 沟通记录、社区协议草案 | 聘请当地社区工作团队 |
| 财务实力 | 前期投入能力、跟投比例、审计报表 | 近三年审计报告、资金证明 | 由产业方在基金层面补足 |
| 合规体系 | 反腐败、制裁筛查、受益所有人披露 | 合规制度、筛查报告 | 按投资人标准建立合规计划 |
每一项确认后归入三类:自身具备、合同补足、尚需引入。全部归入前两类后,再启动合作协议与委托协议。
国内运营主体配置
智信多负责境内项目管理与多方协调,其配置在签署合作协议前明确。
| 配置事项 | 启动前完成的内容 |
|---|
| 职责范围 | 境内协调、投资人与服务方对接、物资采购协同、项目管理系统运行、项目报告与文件管理 |
| 经营范围 | 按运营职责调整工商经营范围,并取得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 |
| 资本与预算 | 实缴资本到位,与年度运营预算相匹配 |
| 核心团队 | 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油气技术负责人到岗 |
| 股权披露 | 向基金投资人披露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与受益所有人 |
| 资金安排 | 项目与基金资金由托管账户按授权支出直接拨付,运营主体按运营服务协议收取费用 |
| 责任划分 | 与境外项目公司、当地运营公司的权责写入运营服务协议 |
03基金方案
参与方定位
| 角色 | 建议参与方 | 商业理由 | 建议认缴(亿元) |
|---|
| 油服与钻完井(劣后) | 海隆控股(01623.HK,可在项目公司直接跟投)、中曼石油(603619)、通源石油(300164) | 钻完井服务订单,进入尼日尔三角洲市场 | 1.2 |
| 天然气与能源装备(劣后) | 杰瑞股份(002353)、正泰电器(601877)或正泰集团 | 伴生气回收、发电、光伏储能的设备与服务订单 | 0.8 |
| 产业集团(劣后) | 锦江集团、华友钴业(603799)、青山集团等有非洲投资经验的集团 | 非洲布局、产业链协同与投资收益 | 1.2 |
| 原油承购与贸易(劣后) | 物产中大(600704)、恒力石化(600346)、荣盛石化(002493)、东方盛虹(000301) | 西非原油的稳定来源,分成原油的优先承购权 | 0.6 |
| 发起方与管理人(劣后) | 项目发起股东、基金管理人 | 与投资人利益绑定 | 0.4 |
| 优先级 | 产业资本财务投资平台、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人 | 优先分配,风险低于劣后级 | 2.8 |
| 合计 | | | 7.0 |
上述名单为建议接洽方向,其中海隆、正泰、锦江、华友、青山等已出现在项目会议中,其余尚待接洽。各公司的出资意愿与金额以其决策结果为准。承购方的权利须按市场价格定价。
基金要素
| 要素 | 建议 |
|---|
| 组织形式 |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单一项目投资,向投资人书面揭示集中投资风险并取得确认 |
| 认缴规模 | 7 亿元,约合 1.04 亿美元(汇率 6.73);预计实缴 6.36 亿元,其余约 0.64 亿元为超支储备 |
| 分级 | 优先级 2.8 亿元(40%),劣后级 4.2 亿元(60%) |
| 管理人 | 已登记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具备境外能源或跨境项目投资经验,担任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 |
| 联席普通合伙人 | 道纳资本(Co-GP),建议以新设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
| 期限 | 7 年(投资期 2 年、退出期 5 年),可延长 2+1 年 |
| 管理费 | 按实缴规模每年 1.5%,设立费用约 0.5%(测算假设) |
| 投资决策 |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管理人、联席普通合伙人与主要产业方组成;与上市公司存在交易关系的事项,相关委员回避 |
| 业绩报酬 | 优先级与劣后级均取得 8% 门槛收益后,超额部分的 20% 归普通合伙人,由管理人与联席普通合伙人按约定分配(测算示例 70:30) |
| 托管 | 基金由商业银行托管;项目收入进入境外托管账户,按协议顺序分配 |
| 超支处理 | 储备内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超出储备须投资人另行决议,不自动追加 |
| 扩展期 | 基金持有优先认购权,可通过增资或后续基金参与,也可向新投资人转让 |
04基金架构
基金架构与资金路径。优先级资金在试点投资决策通过后进入;第一、二期仅由劣后级出资。| 层级 | 主体 | 职能 |
|---|
| 投资人层 | 上市公司(宜通过全资投资平台)、产业集团、机构投资人 | 认缴基金份额,履行各自的决策与披露程序 |
| 基金层 | 有限合伙型产业基金(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道纳资本担任联席普通合伙人) | 汇集资金、投资决策、分级分配 |
| 国内运营层 | 智信多 | 境内项目管理、多方协调、采购协同与报告 |
| 平行投资(可选) | 已有境外平台的上市公司 | 经自身境外投资手续直接投资控股公司,与基金同条件进退 |
| 境外控股层 | 项目控股公司(香港或新加坡,以税务意见定案) | 汇集股本,作为再融资、权益转让与上市的主体 |
| 项目层 | 采油项目公司、能源服务公司 | 与 NEPL 签署油田能源管理协议,持有成本回收与利润油分成权益 |
| 运营层 | 尼日利亚运营公司 | 现场管理、本地用工与采购、本地成分合规 |
项目控股公司层面的权益沿用投资架构文件的示例:基金认购现金出资的 95%,技术服务方 5%;分配时基金 90%,技术服务方 5%,项目协调方附带权益 5%。
联席普通合伙人安排
| 事项 | 安排 |
|---|
| 法律定位 | 已登记管理人同时担任普通合伙人时,另一名普通合伙人通常无须持有管理人资格;备案要求须由律师和基金业协会系统确认 |
| 职责 | 项目来源与结构设计、产业方协调、投资决策委员会席位、投后监督 |
| 募集与管理 | 基金募集与管理职责由已登记管理人或持牌销售机构承担 |
| 责任隔离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以新设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与其他业务隔离 |
| 收益来源 | 业绩报酬分成与认缴份额收益;管理费由已登记管理人收取 |
| 利益冲突 | 同时提供方案服务或与上市公司有服务合同时,须向全体投资人披露,并在相关决策中回避 |
收益分配顺序
| 顺序 | 分配内容 |
|---|
| 1 | 基金费用与税费 |
| 2 | 优先级实缴本金与 8% 门槛收益 |
| 3 | 劣后级实缴本金与 8% 门槛收益 |
| 4 | 超额收益:20% 归普通合伙人,其余归劣后级 |
| 5 | 期末校正:优先级在总收益或总亏损中的占比不低于 30%,劣后级不高于 70% |
境内外路径与合规要点
| 事项 | 要点 |
|---|
| 对外投资规定 |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自 2026 年 7 月 1 日施行,投资者须如实办理核准备案、信息报告与跨境资金登记手续(第十二条),建立合规与风险防范制度(第十六条);未履行手续或提交虚假材料须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
| 投资主体 | 有限合伙基金作为境外投资主体,通常要说明上层出资人与资金来源,新设主体也会受到关注。基金宜投向已确定的具体项目,并提前与备案机关和银行沟通;已有境外投资记录的上市公司可采用平行投资 |
| 备案时序 | 先完成基金备案与境外投资手续,再出资到境外;周期通常按 3—6 个月预留 |
| 前期费用汇出 | 累计不超过 300 万美元且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 15% 的,可直接到银行办理;汇出前须与银行确认现行要求 |
| 募集 | 基金由管理人自行募集,或委托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募集,面向合格投资者 |
05上市公司参与要点
| 事项 | 建议安排 |
|---|
| 决策与披露 | 按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或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程序并及时披露;管理人或其他出资人为关联方时,按关联交易程序办理 |
| 持有方式 | 通过全资投资平台认购,单家不控制基金。持有比例与委派委员情况决定会计处理:通常以公允价值计量,具有重大影响时用权益法,取得控制时合并报表 |
| 差额补足与回购 | 上市公司不向优先级或其他投资人提供差额补足、回购或收益保障。此类承诺有被认定为担保的先例,法院也曾否定保底性质的差额补足协议 |
| 业务往来 | 基金所投项目向上市公司采购或销售原油时,经比价或招标定价,按关联方标准审议和披露。相关成本须能通过 NEPL 与投资人的成本回收审计 |
| 内幕信息 | 合作意向、认购金额与项目进展纳入内幕信息管理,知情人员登记;各方对外口径由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
| 公告时点 | 社区协议与主要决策条件明确后再公告项目参与,公告如实说明尚未验证的产量、财税条款与社区风险 |
| 港股公司 | 海隆控股等港股公司按香港上市规则判断须予公布的交易与关连交易 |
06投资节奏
时间安排以 2026 年 11 月启动工作为基础,与可行性分析的阶段划分一致。
| 阶段 | 时间 | 资金(亿元) | 出资方 | 用途 | 进入下一阶段的条件 |
|---|
| 筹备期 | 2026 年 11 月—2027 年 3 月 | 约 0.04—0.07(基金设立前) | 发起方与首批产业方 | 能力确认、法律与税务方案、独立资源初评、基金设立 | 劣后意向达标;项目主体能力确认;合作协议与委托协议签署;NEPL 书面确认协议范围 |
| 第一期 | 2027 年上半年 | 0.45 | 劣后级 | 数据室、井况普查、设施评估、环境基线(基金承担 475 万美元)及基金费用 | 独立机构出具资源评估;试点方案与分井预算确认;财税条款路径明确 |
| 第二期 | 2027 年二、三季度 | 0.64 | 劣后级 | 社区能源与环境先行包(基金承担 950 万美元) | 社区协议签署;油田能源管理协议签署;外输与安保方案落实;政治风险保险出具承保意向 |
| 第三期 | 2027 年四季度—2028 年 | 5.27 | 优先级 2.54 + 劣后级 2.73 | 4 口老井重新进入、4 口新钻井、集输站修复(基金承担 7,695 万美元)及基金费用 | 首油;试点产量与成本经独立验证 |
| 扩展决策 | 2029 年 | 另行融资 | 基金增资、新投资人、贸易商预付、开发性金融 | 约 5.2 亿美元,债务占比可达 50%—60% | 独立储量报告;扩展期融资到位 |
累计投入:第一期后 0.45 亿元,第二期后 1.09 亿元,第三期后 6.36 亿元。
07回报测算
测算沿用财务模型的试点方案与协议条款(成本回收上限 60%、资金成本 10%、利润油分成 40%/30%),扣除基金费用与业绩报酬,结果为未经审计的概念阶段估算。试点单独测算时,资金方费用前内部收益率约 15.4%;计入项目层权益安排与基金费用后,基金整体约 9.7%。
持有至 2039 年许可期满(优先 40%、劣后 60%)
| 情景 | 基金整体 | 倍数 | 优先级 | 倍数 | 劣后级 | 倍数 |
|---|
| 基准(PIA,75 美元) | 9.7% | 1.49x | 12.7% | 1.34x | 8.5% | 1.53x |
| 油价 95 美元 | 16.7% | 1.66x | 15.8% | 1.43x | 15.1% | 1.66x |
| 低油价(60 美元) | 0.8% | 1.04x | 8.0% | 1.16x | −0.6% | 0.96x |
| 产量下调 30% | 0.1% | 1.00x | 8.0% | 1.16x | −1.5% | 0.90x |
| 投资上浮 30%(须追加出资) | 2.4% | 1.11x | 8.0% | 1.14x | 1.4% | 1.09x |
| 60 美元且产量下调 30% | −7.1% | 0.69x | −5.2% | 0.77x | −8.4% | 0.64x |
| 旧特许条款(75 美元) | −17.6% | 0.33x | −12.3% | 0.50x | −22.2% | 0.22x |
基准情景下,基金累计现金流约在 2033 年转正。
退出路径比较(基金整体)
| 路径 | 基准 | 油价 95 美元 | 60 美元且产量下调 30% |
|---|
| 持有至 2036 年,不计残值 | 7.4%,1.30x | 15.8%,1.56x | −11.9%,0.60x |
| 2031 年按 15% 折现率转让剩余现金流 | 10.3%,1.31x | 18.9%,1.56x | −14.3%,0.64x |
| 持有至 2039 年许可期满 | 9.7%,1.49x | 16.7%,1.66x | −7.1%,0.69x |
上述转让价仅计试点井的剩余现金流,未计扩展期选择权。若基金全额参与两阶段开发,且扩展期负债 55%(利率 10%),基准情景整体约 15.3%、2.17 倍,但基金股本需求升至约 3.2 亿美元(约 22 亿元),须由后续基金或新投资人承担。
分级比例比较(持有至 2039 年)
| 优先:劣后 | 基准:优先级 | 基准:劣后级 | 下行:优先级 | 下行:劣后级 |
|---|
| 30:70 | 15.2%,1.46x | 8.2%,1.46x | −7.1%,0.69x | −7.1%,0.69x |
| 40:60 | 12.7%,1.34x | 8.5%,1.53x | −5.2%,0.77x | −8.4%,0.64x |
| 50:50 | 10.8%,1.27x | 8.9%,1.64x | −4.2%,0.81x | −10.3%,0.57x |
下行情景指 60 美元且产量下调 30%。优先级占比提高后,劣后级倍数上升,但内部收益率仍低于优先级,主要因为优先级先回款,并按规定至少分享 30% 的总收益。
提高基金回报的主要途径
| 途径 | 效果(基准,持有至 2039 年) |
|---|
| 协议条款:成本回收上限提至 70%,利润油分成提至 50%/40% | 基金整体由 9.7% 升至 12.2%,劣后级升至 10.6% |
| 产业方业务收益:以试点 8 口井约 5,600 万美元工作量、15% 毛利率假设计算 | 约 840 万美元(约 5,650 万元),归承接方所有,须按公允价格取得 |
| 扩展期优先认购权 | 试点验证后以约定规则参与,是劣后级的主要上行空间 |
| 油价管理 | 试点首油后以零成本领口等工具锁定部分产量的价格区间,基金回报对 60 美元情景的敏感度随之下降 |
08各方收益测算
以下按第七节同一口径测算:基准为 75 美元、95 美元情景仅调油价,下行为 60 美元且产量下调 30%;持有至 2039 年许可期满,超过基金存续期的部分假定按等值转让或由继续持有方取得,汇率 6.73。
有限合伙人(LP)
| 类别 | 认缴(亿元) | 实缴(亿元) | 基准:内部收益率、倍数、净收益 | 95 美元 | 下行 |
|---|
| 优先级机构 | 2.80 | 2.54 | 12.7%,1.34x,0.87 亿元 | 15.8%,1.43x,1.09 亿元 | −5.2%,0.77x,−0.59 亿元 |
| 劣后级:油服与钻完井 | 1.20 | 1.09 | 8.5%,1.53x,0.58 亿元 | 15.1%,1.66x,0.72 亿元 | −8.4%,0.64x,−0.39 亿元 |
| 劣后级:天然气与能源装备 | 0.80 | 0.73 | 8.5%,1.53x,0.39 亿元 | 15.1%,1.66x,0.48 亿元 | −8.4%,0.64x,−0.26 亿元 |
| 劣后级:产业集团 | 1.20 | 1.09 | 8.5%,1.53x,0.58 亿元 | 15.1%,1.66x,0.72 亿元 | −8.4%,0.64x,−0.39 亿元 |
| 劣后级:原油承购与贸易 | 0.60 | 0.55 | 8.5%,1.53x,0.29 亿元 | 15.1%,1.66x,0.36 亿元 | −8.4%,0.64x,−0.20 亿元 |
| 劣后级:发起方与管理人 | 0.40 | 0.36 | 8.5%,1.53x,0.19 亿元 | 15.1%,1.66x,0.24 亿元 | −8.4%,0.64x,−0.13 亿元 |
产业方 LP 计入业务收益后
业务收益为税前毛利,未扣除运营成本,且以承接相应业务为前提,须按公允价格取得。
| 类别 | 业务假设 | 业务毛利(亿元) | 基准合计收益率 | 95 美元 | 下行 |
|---|
| 油服与钻完井 | 承接 8 口井约 5,600 万美元工作量,毛利率 15% | 0.57 | 26.3% | 43.1% | 6.7% |
| 天然气与能源装备 | 承接集输站与社区能源约 3,500 万美元工作量,毛利率 10% | 0.24 | 17.4% | 29.0% | −1.2% |
| 原油承购与贸易 | 基金权益油约 225 万桶,每桶毛利 1 美元(95 美元情景 197 万桶,下行 142 万桶) | 0.15 | 12.5% | 19.9% | −4.2% |
产业集团没有配套业务,回报与财务投资人相同,建议其通过优先认购权或项目层合作取得补偿。
提前终止时的亏损上限
| 类别 | 第一期后终止(万元) | 第二期后终止(万元) |
|---|
| 优先级机构 | 0 | 0 |
| 油服与钻完井 | 1,286 | 3,114 |
| 天然气与能源装备 | 857 | 2,076 |
| 产业集团 | 1,286 | 3,114 |
| 原油承购与贸易 | 643 | 1,557 |
| 发起方与管理人 | 429 | 1,038 |
普通合伙人(GP)与管理人
| 收入项 | 计算方式 | 基准(万元) | 95 美元(万元) | 下行(万元) |
|---|
| 管理费 | 实缴规模的 1.5%,每年约 967 万元,按 10 年计 | 9,667 | 9,667 | 9,667 |
| 业绩报酬 | 双方取得 8% 门槛收益后,超额部分的 20% | 1,858 | 5,824 | 0 |
| 合计(未扣团队与运营成本) | | 11,525 | 15,491 | 9,667 |
业绩报酬按示例 70:30 分配,联席普通合伙人认缴示例为基金规模的 1%(700 万元,实缴约 637 万元,按劣后级条件):
| 主体 | 收入项 | 基准(万元) | 95 美元(万元) | 下行(万元) |
|---|
| 已登记管理人 | 管理费 | 9,667 | 9,667 | 9,667 |
| 已登记管理人 | 业绩报酬 70% | 1,301 | 4,077 | 0 |
| 联席普通合伙人(道纳资本) | 业绩报酬 30% | 557 | 1,747 | 0 |
| 联席普通合伙人(道纳资本) | 认缴份额净收益 | 338 | 422 | −230 |
管理费约占实缴规模的 15%,基准情景下明显高于业绩报酬,且不随项目表现变化。单一项目基金的投资人很可能要求下调,建议退出期改按未退出本金计费,把管理人收入更多地与业绩挂钩。管理人另按认缴比例取得劣后级收益,已计入上表 LP 部分。
国内运营主体
运营服务费用按预算与成本加成确定,以下为示例:2027—2029 年每年 400 万元,2030—2036 年每年 150 万元,合计 2,250 万元。这笔费用不属于投资收益,须扣除团队与运营成本后才形成利润。
| 项目 | 基准 | 95 美元 | 下行 |
|---|
| 运营服务费用合计(万元) | 2,250 | 2,250 | 2,250 |
| 计入项目成本后的基金整体收益率 | 8.9%,1.45x(未计入时 9.7%,1.49x) | 15.7%,1.62x(16.7%,1.66x) | −7.9%,0.66x(−7.1%,0.69x) |
引荐方(经纪人)
引荐方没有现金出资,不计内部收益率。以下费率为示例,实际水平由各方协商。
| 类型 | 计费示例 | 基准(万元) | 95 美元(万元) | 下行(万元) | 支付方与条件 |
|---|
| 项目引荐 | 项目层附带权益 1 个百分点,2028 年起按分配取得,累计至 2039 年 | 1,136 | 1,260 | 573 | 从项目协调方权益中分出,基金回报不再额外减少 |
| 项目协调方合计 | 项目层附带权益 5 个百分点,累计至 2039 年 | 5,678 | 6,299 | 2,867 | 已计入基金 90% 的分配口径 |
| 服务订单引荐 | 试点工作量 8,100 万美元的 1%,一次性 | 545 | 545 | 545 | 由服务商从自身收入支付,不进入项目可回收成本 |
| 原油承购引荐 | 权益油每桶 0.10 美元,累计至 2039 年 | 151 | 133 | 96 | 由买方或贸易方支付 |
| 持牌销售机构 | 优先级认缴 2.8 亿元的 1%,一次性 | 280 | 280 | 280 | 仅限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须向投资人披露 |
资金端的引荐须符合募集规定:基金由管理人自行募集或委托持牌销售机构,未持牌的个人或机构不按认购金额或到位金额收取报酬。各类引荐方均须完成身份与受益所有人核查,签订书面协议,经银行账户收款,不得向政府官员、国有企业人员或社区代表转付任何款项;项目所在地的代理人是反腐败审查的重点。
09退出方式
| 退出方式 | 时点 | 对优先级 | 对劣后级与上市公司 |
|---|
| 项目现金分配 | 2028 年首油起 | 优先回收本金与门槛收益 | 随后回收本金,基准情景约 2033 年基金累计转正 |
| 试点后权益转让 | 2030—2032 年 | 主要退出路径 | 可部分转让,或继续持有并参与扩展期 |
| 扩展期再融资回收股本 | 2031 年前后 | 提前回收本金 | 不出售权益的前提下回收部分本金 |
| NEPL 提前终止补偿 | 协议期内 | 按分配顺序受偿 | 补偿未回收投资加约定收益,须写入协议 |
| 基金份额转让 | 存续期内 | 向产业方或二级市场基金转让 | 产业方持有优先购买权,价格按独立评估确定 |
| 上市公司收购(选择权) | 产量与储量明确后 | 按公允价值退出 | 上市公司可选择收购基金持有的权益,无收购义务;按重大资产交易与关联交易程序办理 |
| 转为法人合资公司后出售 | 扩展期之后 | 适用于延期阶段的退出 | 须取得 NEPL 与主管部门同意 |
| 控股公司上市 | 稳定投产 2—3 年后 | 适用于延期阶段的退出 | 须具备储量报告与审计记录,新加坡与伦敦、拉各斯可比较评估 |
10合作协议、委托协议与前期费用
文件顺序
| 顺序 | 文件 | 签署方 | 主要内容 | 时点 |
|---|
| 1 | 保密与不绕开协议 | 项目主体、产业方、方案服务方 | 项目来源报备、资料使用范围、不绕开期限 | 名单与资料交换前 |
| 2 | 认购意向函与能力确认文件 | 产业方、项目主体 | 启动条件一、二所列内容 | 第 1—45 天 |
| 3 | 合作协议 | 项目主体、智信多、拟任管理人、道纳资本、主要产业方 | 基金要素、分工、认购安排、费用分摊、排他期、决策与退出机制 | 两项条件明确后 |
| 4 | 委托协议 | 项目主体或发起方(委托方)、方案服务方(受托方) | 尽调组织、架构与模型、协议文件、产业方对接、第三方机构协调;服务费用与支付节点 | 与合作协议同步 |
| 5 | 基金文件 | 管理人、联席普通合伙人、投资人、托管人 | 合伙协议(含普通合伙人权责与业绩报酬分配)、认购文件、托管协议;基金备案 | 第 3—5 个月 |
| 6 | 运营服务协议 | 项目控股公司、智信多 | 职责、预算、费用标准、授权支出、审计权 | 基金设立时 |
| 7 | 项目文件 | 项目公司、NEPL、技术服务方、承购方 | 油田能源管理协议、技术服务协议、承购协议、账户监管协议 | 第二期出资前 |
委托范围为项目研究、结构设计与协调工作。基金募集由管理人或持牌销售机构承担,受托方的费用按阶段工作成果和项目里程碑(如协议签署、基金备案完成)确定,与募集金额分开。
筹备期费用估算
| 项目 | 估算(万元) | 承担方式 |
|---|
| 境内外法律与基金设立方案 | 150—250 | 现金分摊 |
| 税务架构意见 | 30—50 | 现金分摊 |
| 独立油藏与资源初评 | 100—200 | 现金分摊 |
| 项目主体能力确认、合规与制裁筛查 | 50—80 | 现金分摊 |
| 基金设立与备案、境外投资手续 | 40—80 | 现金分摊 |
| 第三方费用合计 | 370—660 | |
| 方案服务费用 | 在委托协议中约定 | 下表任一方式 |
以上为询价前估算,以实际报价为准。第三方费用按拟认缴比例分摊,基金设立后,可在合伙协议约定的范围和上限内,由基金承担其中的设立费用。
方案服务费用的三种安排
| 方式 | 适用情形 | 要点 |
|---|
| A 现金支付 | 委托方或首批产业方直接支付 | 最清晰,按阶段成果结算 |
| B 纳入基金设立费用 | 基金设立成功后 | 须在合伙协议中明确项目、金额与上限,并经投资人同意;基金未设立时由委托方结算 |
| C 上市公司层面的服务 | 上市公司有独立的业务需要 | 上市公司与服务方单独签约,按下列条件执行 |
上市公司层面服务的条件
可选的服务内容包括:境外投资合规与风险防范制度建设、尼日利亚及西非市场研究、海外业务拓展方案、产业链合作对接。
| 条件 | 要求 |
|---|
| 需求独立 | 服务内容为上市公司自身经营所需,即使不认购基金也有实际价值 |
| 成果可验收 | 明确工作范围、交付成果、验收标准与工作记录,经得起审计 |
| 定价公允 | 有报价依据或比价记录,按公司内部权限审批;构成关联交易时履行相应程序 |
| 与出资分离 | 服务费与基金认购的决定、金额和收益相互独立,不作为认购返还、管理费返还或收益补偿 |
| 账目分离 | 费用由上市公司作为经营费用入账,不计入项目可回收成本 |
| 决策隔离 | 参与基金投资决策的人员在服务合同审批中回避;相关人员不收取任何个人利益 |
| 角色披露 | 服务方同时担任联席普通合伙人时,向全体投资人披露服务合同,并在相关决策中回避 |
| 资格相符 | 涉及持牌业务的工作由持牌机构承担,服务方的称谓与工作内容保持一致 |
| 内幕信息 | 服务方纳入知情人登记,严格保密 |
11九十天推进计划
| 时间 | 工作 | 成果 |
|---|
| 第 1—15 天 | 确定项目主体公司与牵头人;确定道纳资本担任联席普通合伙人的主体;签署保密与不绕开协议;确定首批产业方名单 | 协议签署;接洽名单 |
| 第 16—45 天 | 项目主体提交能力确认文件;智信多完成运营配置方案;向产业方介绍方案;收集认购意向 | 能力确认表;劣后意向函 |
| 第 46—60 天 | 与拟任管理人确定基金要素;律师确认分级、备案与境外投资路径 | 基金条款清单;法律意见 |
| 第 61—75 天 | 签署合作协议与委托协议;确定前期费用安排;上市公司走内部决策 | 两份协议;费用安排 |
| 第 76—90 天 | 启动基金设立与备案;同步推进 NEPL 协议范围确认 | 基金设立文件;协议范围确认函 |